CDE增设药品长三角分中心、大湾区分中心对外受理服务窗口,CDE征求意见稿,涉及变更受理和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等


受理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
受理服务地点:
药品长三角分中心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趣路58号2号楼一楼
药品大湾区分中心:深圳市福田区深港国际科技园G栋9楼0906咨询室
特此通知。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
2023年11月29日

为及时更新并公开受理标准,提高受理工作质量,更好的服务于申请人,药审中心在《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〈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〉的通告》(2021年第24号)、《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〈化学药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〉的通告》(2021年第17号)、《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〈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试行)〉的通告》(2021年第30号)的基础上,结合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及审评期间变更工作程序的相关要求,修订形成中药、化药、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。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,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。
附件:1.《药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2.《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花脸稿)
3.《化学药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花脸稿)
4.《生物制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花脸稿)
5.药品变更受理审查指南修订意见反馈表


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程序(试行)》(2023年第68号)中药品审评中心制定发布配套工作细则的要求,我中心起草了《药审中心关于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工作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